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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神户国际大学的友好合作协议,我校将推荐学生申报“2025年秋季日本神户国际大学2+2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介绍
长春大学与日本神户国际大学合作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采用“2+2”双学位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学年在长春大学学习,在完成前两年的课程计划,各门课程成绩达到要求,即可于第三、四学年赴日本神户国际大学大学进行学习,四年本科学习结束后,申请“2+2”项目学生成绩符合《长春大学本(专)科生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课程认定规定》的相关要求,可进行学分认定,达到两校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两校的学士学位。
该项目分为两种模式:
1.“2+2”项目即在长春大学就读两年以上,可注册成为神户国际大学经济系三年级学生。
2.“2+2.5”项目,即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之后 在神户国际大学接受6个月的日语特别研修课程,之后注册为经济系3年级学生。如果在最初的6个月内不能达到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 N2 以上的分数,则可以再延长6个月的日语特别研修,之后作为经济系3年级学生注册。
3.“2+2”项目,“2+2.5”项目原则上只招收经济专业、 国际文化旅游观光相关专业学生。
二 、报名要求
1.我校在籍二、三、四年级学生;(报名2025年秋季日本神户国际大学“2+2”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符合专业要求,并经过学院同意方可报名参加该项目)
2.无不及格课程;
3.适应课程学习的外语(日语)语言能力。
4.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在入学前能够获得出入境管理及相关规定的“留学”资格的非日本国籍人员。
6.申报2+2项目的学生应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并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学分以上的人员。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 学分以上的人员。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
7. 申报2+2.5项目的学生应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并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学分以上的学生。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3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
8.经过长春大学推荐的在籍学生。
9.能够负担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
三 、报名流程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选拔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后,填写附件《长春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本科生用)》,并于5月26日前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 、项目咨询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22
联系地址:综合楼B区1203室
附件:1 .《 长春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本科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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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与神户国际大学的友好合作协议,我校将推荐学生申报“2025年秋季日本神户国际大学2+2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介绍
长春大学与日本神户国际大学合作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采用“2+2”双学位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学年在长春大学学习,在完成前两年的课程计划,各门课程成绩达到要求,即可于第三、四学年赴日本神户国际大学大学进行学习,四年本科学习结束后,申请“2+2”项目学生成绩符合《长春大学本(专)科生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课程认定规定》的相关要求,可进行学分认定,达到两校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两校的学士学位。
该项目分为两种模式:
1.“2+2”项目即在长春大学就读两年以上,可注册成为神户国际大学经济系三年级学生。
2.“2+2.5”项目,即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之后 在神户国际大学接受6个月的日语特别研修课程,之后注册为经济系3年级学生。如果在最初的6个月内不能达到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 N2 以上的分数,则可以再延长6个月的日语特别研修,之后作为经济系3年级学生注册。
3.“2+2”项目,“2+2.5”项目原则上只招收经济专业、 国际文化旅游观光相关专业学生。
二 、报名要求
1.我校在籍二、三、四年级学生;(报名2025年秋季日本神户国际大学“2+2”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符合专业要求,并经过学院同意方可报名参加该项目)
2.无不及格课程;
3.适应课程学习的外语(日语)语言能力。
4.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在入学前能够获得出入境管理及相关规定的“留学”资格的非日本国籍人员。
6.申报2+2项目的学生应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并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学分以上的人员。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 学分以上的人员。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
7. 申报2+2.5项目的学生应在长春大学就读2年以上,并取得毕业要求学分60学分以上的学生。具有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3以上日语能力的人员。
8.经过长春大学推荐的在籍学生。
9.能够负担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
三 、报名流程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选拔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后,填写附件《长春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本科生用)》,并于5月26日前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 、项目咨询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22
联系地址:综合楼B区1203室
附件:1 .《 长春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本科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