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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长春大学与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沙巴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赴上述学校进行一学期交流学习,具体申报条件、所需费用、申报时间及材料详见附件1-5。请拟申报北方大学、沙巴大学交流的同学在11月15日16:00前,携带所需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
注:1.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护照。2.申请人需要身体健康(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均不能申请)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85250122
报名地点:综合楼B区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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