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校涉外事务管理部门,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起草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孙慧洁、梁琳)
2.负责学校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友好交流关系的建立和协议的签署,并负责实施协议内容;(孙明慧)
3.负责外国专家的部分管理工作,协助聘请外国专家来我校任教,协助其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入境手续以及在华期间所需的各类证件、证明等,做好外国专家的工作管理及生活服务工作,并向外国专家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法令、政策和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等;(许会达)
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主办和承办国际学术会议,负责申报、审批和会议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尹瑛)
5.负责学校出访组团计划的制定和各项出访任务的准备和落实;(尹瑛)
6.负责在校学生公派出国留学、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孙明慧)
7.负责制定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以及学校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及宣传等管理工作。(孙明慧)
部门人员信息: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地址 |
联系电话 |
孙慧洁 |
处长 |
综合楼B区1507 |
0431-85251958 |
梁琳 |
副处长 |
综合楼B区1203 |
0431-85250169 |
尹瑛 |
六级非领导职务 |
综合楼B区1203 |
0431-85250122 |
孙明慧 |
副科级秘书 |
综合楼B区1203 |
0431-85250122 |
许会达 |
科员 |
综合楼B区1203 |
0431-8525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