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每年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网上申报、提交电子信息等工作,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长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报名表(教师用)或长春大学学生出国学习申请表(学生用),于3月15日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将为申请中俄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拟写公函,统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地址:综合楼B区1203
电话:85250122
长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12日